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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  • 車輛停放中遭受不明事故受損時應如何處理?

    如果投保甲式的車體損失險,並發現車輛於停放處所發生不明受損狀況時,請依下列方式辦理:

    1. 保留現場。

    2. 向警方報案。

    3. 通報保險公司。

    4. 拍攝現場照片。

    5. 於事故發生5日內,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。

  • 投保車體損失保險,行駛時因路面凹洞造成輪胎、輪圈受損,是否可申請理賠?

    1. 輪胎、輪圈一般不屬於車體損失險的承保範圍,因此,如果因行駛於路面,因路面凹洞或遭他人破壞致毀損,則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。

    2. 但,如發生交通意外事故,使輪胎及輪圈與車身同時受損,且投保甲、乙式車體損失保險時,則屬承保之理賠範圍。

  • 若已投保了機汽車強制保險或任意保險,但車子借朋友使用,而朋友不小心撞傷路人,保險公司是否有理賠呢?

    有關借用汽機車肇事,保險公司是否理賠,需視保險契約內容而定。

    一. 在強制險部分,只要是經過被保險人同意而使用該汽機車之人,發生保險事故時均能獲得理賠,但如駕駛人因故意、犯罪或受酒精藥物影響等原因而肇事,保險公司得於給付請求權人理賠金額後,再向駕駛人追償。

    二. 在汽車車體損失險的部分,則需視保險契約內所約定的被保險人範圍而定,一般車體損失險的被保險人通常包括以下:

    1. 列名被保險險(個人或公司團體)。

    2. 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、其同居家屬、四等血親及三等姻親。

    3. 列名被保險人所雇用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。

    三. 在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方面,同樣需視保險契約內容而定,一般汽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之被保險人通常包括以下:

    1. 列名被保險人及其同居家屬

    2. 列名被保險人所雇用之駕駛人及其所屬之業務使用人。

    3. 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。

    因此,事故發生時駕駛或騎乘被保險汽機車之人,若不是原被保險人,則需根據其投保之險種,如符合汽機車保險約定之被保險人定義,則保險公司會依保險契約賠付,事後亦不會再向駕駛或騎乘被保險汽車之人行使求償權利。

  • 投保汽機車保險後,保險公司在甚麼情況下會不予理賠?

    以下狀況為保險公司載明於保險契約內之一般性不保事項,駕駛人發生以下狀況時,保險公司會依據契約內容,拒絕理賠。

    1. 受害人或受益人涉及不法犯罪行為。

    2. 當事故發生車主未取得保險公司的同意逕行私下和解。

    3. 吸食違禁藥物、酒後駕車。

    4. 受害人或受益人與保險人或加害人串通、虛報、詐欺行為。

    5. 保險公司賠償範圍只限於民事賠償部份,不包含刑事責任。

    6. 屬於零件自然耗損品,保險公司不賠。

    7. 無照駕駛。

    8. 肇事逃逸。

  • 發生車禍是否一定要報警處理?

    是的,因保險條款中已有約定,故於發生事故後,務必報請警方協助進行現場記錄及肇事責任之判定,以作為理賠或追償之依據,並避免日後發生爭議,損害車主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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