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內容
親愛的客戶,您好: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本公司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,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,請 台端詳閱:
一、蒐集之目的:
- 財產保險(○九三)
- 人身保險(○○一)
-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(一八一)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一般個資,包括但不限於姓名、性別、車牌號碼、保險細節、聯絡方式、身分障礙資訊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個人之資料。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對象、地區及方式:
- 期間:因執行業務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。
- 對象:本(分)公司及本公司海外分支機構、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、業務委外機構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。
- 地區: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。
- 方式: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。
四、權利行使:
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就本公司所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, 台端可至本公司各營業據點以書面或其他日後可供證明之方式,向本公司行使下列權利 :
- 查詢、請求閱覽。
-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-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- 請求刪除。
五、 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
台端若不予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整、不正確個人資料者,恐將影響本公司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資訊確認及業務處理作業,因此可能無法即時有效提供 台端所需相關服務或意見回覆。
【註】: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本公司 0800528528 免付費客服專線。